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三个特性
政治文明化是人类发展的一种历史潮流,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保证了我国的高度社会主义民主,实现最广大人民当家作主的理想目标。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有三个主要特性:人民性、人民政治性、文明主体性。研究社会主义政治文明需要站在人民群众及文明本质的角度,探索时代赋予政治文明的意义,才能加快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建设进程。
人民性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核心价值,即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要符合人民群众的意愿和需求,紧密贴合社会主义科学发展观,遵循政治文明的发展规律,这是我国人民全面发展和自由发展的政治写照。
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人民性强调了以人为本的政治发展趋向,遵照“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最基本原则,任何理论都要不断接受实践的检验。人民性要以人民的意志为依据,在理论的基础上充分结合实践,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实践性是人民性的有力保证,人民性则是实践性的完整体现,两者存在相依相存的关系,要做到从思想和行动上给人民提供导向,给予人民当家作主的信心。同志曾经指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人民性从理论和实践层面保障了社会主义政治民主化的实现。
唯物主义与科学辩证的融合。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建设要突出唯物主义,与一切封建迷信的思想划清界限,给人民创造一个纯净的空间。但唯物主义也需要有科学的辩证,两者应是有机的统一体,马克思、恩格斯都是辩证唯物主义的杰出代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人民性决定了人民有权拥有生产资料,在政治上有自己的理解,政治文明不止是上层建筑,而是与广大人民群众息息相关,是非常接地气的一种文明,人民可以在政治文明建设中当家作主。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成功,标志着高举人民旗帜是历史的必然,融合唯物主义与科学辩证,有利于突出人民性,只有依靠人民的支持,党和国家才有更好的发展前景。
历史辩证与以人为本的统一。历史辩证是关于社会历史过程自身的辩证法。历史的开端就是思想的启程,唯物主义的历史观反映了社会的发展规律。中国的历史既是艰难的历程,也是光辉的历程,但一直以来与人民群众都是鱼水情,其人民性集中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原则,这也是政治文明思想进程的核心特点。历史有一定的内部规律性,用辩证的眼光看待我国社会历史的变迁过程,坚持做到以人为本,使历史辩证与以人为本达到有机的统一,突出了这一特点,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人民性就准确找到了历史的前进点。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具备人民性,自然有人民政治的特征,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就是其典型的反映。人民政治在我国有着强大的感召力和生命力,代表着社会理想和人民的期望,廉政建设和民主制度建设是人民政治的核心所在,发挥了制度保障的价值意义。
“人民至上”是人民政治的本质。人民政治是推动政治文明建设的理性力量,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保持着“人民至上”的崇高理念,通过人民政治的加强,可以使政治文明不断向前推进,引导人民进行更科学的政治实践。人民政治要理性接受批评和自我批评,把批判的力量融进政治实践,才能更加彰显人民政治的本质。例如,加强廉政建设,做纯洁的政党,向不正之风挑战,提高政党在人民心中的公信力;加强民主制度建设,让民主成为政治发展的必备因素。廉政建设和民主制度建设都需要人民的监督,所以维持“人民至上”理念,可以有效促进人民政治的良性发展。
人民政治推动廉政建设。反腐倡廉一直是中国的立党之本,廉政建设涵盖了制度、行为、理念的全部范畴,在人民政治的推动下,我党的廉政建设步入了一个新的阶段。首先,人民政治强化了人民监督的作用,通过体制改革,制定出一系列有效的法律法规,从制度和行为上规范公共权力使用;其次,政府要加大反腐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绝不姑息,基于民主公开的原则,构建廉洁清正的政治发展氛围,让公共权力的使用处于人民的视线中;此外还要进行综合治理,发扬廉洁奉公的理念思想,遵循党的纪律和社会道德,使公职人员能够对私欲进行自觉控制,并从制度上执行干部选拔与监督机制,加大领导干部的考核力度,从本质上遏制权力的腐败。
人民政治促进民主制度建设。民主制度建设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之一,我国要不断完善民主制度,包括立法、监督、司法等制度,基于制度文明推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可持续发展。政治上的民主制度可以有效规范各方行为,是衡量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所处层次的主要标尺,对于政治关系和社会关系的处理有着内在约束力,保障了政治生活的秩序。合理的程序制度是公民权利平等的根本所在,能够有效制衡政治权力,是整个政治制度的设计前提。当政治活动和民主活动缺少合理程序,公民的平等自由权就难以实现,所以要加强民主制度建设,从制度上体现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人民政治性”。
我国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自十八大之后加快了进程,在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的背景下,“文明主体性”成为当前政治文明的重要特性,通过文明主体性的回归,结合人民政治本质,有利于实现政治文明价值向度和理性维度的有机统一。
文明主体性回归的意义。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从政治优先到文明优先,这是主体性转换的一大特征,同时赋予了人民更多的权利,真正体现出民主、法治、人民至上的政治内涵。我国政治回归文明、以文明为主体,前提是人民政治本质的回归,脱离了人民和民主,文明主体性也就没有生存的“土壤”。当人民在政治中当家作主,以人为本的理念就会更加突出,每一位公民都拥有参与政治活动的权利,国家治理不仅是高层的任务,同时也是我国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在这种情况下,政治的垂直性将会向平面性转变,民主选举、政治协商、人民问政越来越普及,文明主体性的地位也会越来越稳固。
文明主体性的优越性。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强化了文明主体性,相对于西方政治文明来说,在层次上达到更高的水平,但仅仅是一个总体的结论,如果从文明主体性进行分析,则会有更加具体的角度,例如政治素质、民主和谐等。西方政治文明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其文明的实质仅仅是通过各种手段增加私人财富,并用于政客的选举和任职,政治素质并不高。恩格斯认为个人财富是文明时代“卑劣的贪欲”,一针见血地指出了资本主义的本质。而突出文明主体性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时刻以“保障最广大人民利益”为政治诉求,所以也更加先进与公正,在特征与实质上有一定的优越性。
文明主体性的指导性。以文明为主体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符合社会主义科学发展观的核心要义。以人为本的要点是人性的回归,在政治生活中赋予人们更多的批判思维和主人翁地位,用一种科学的方式考察政治走向,其根本意义是改变或者创新社会秩序,使国家的发展更加符合人民意愿。我国的政治文明发展能够贯彻群众路线,在文明主体性的指导下走科学实践之路,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人民的参政境界及批判要求,同时也是体现党与人民“鱼水情”的主要方式,所以文明主体性的指导性不可或缺。
总之,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需要紧密切合三个特性,强化人民政治,突出文明主体性,并纳入到我国宏观治理的体系中,在党的领导下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宏伟目标,真正做到依法治国,以保障人民利益为前提,才能团结各族人民,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注:本文系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新疆项目青年基金项目“民族地区大学生信教问题的多维透析与教育转化研究”(项目编号:15XJJC71004)的阶段性成果】
①陶富源:《论实践主导的辩证唯物主义——马克思主义哲学本质精神新解》,《马克思主义研究》,2014年第4期。
②钟:《以新常态新思维构建党内民主制度体系》,《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15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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