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3人被拉入传销活动!
民警立即出警,经民警调查了解,该人复印材料标题为“梁某某的述职报告”,内容框架主要包含:构架组成、建群人数、工作情况及成效、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工作计划、目标等方面。
随即,板桥派出所民警通知梁某某到所配合调查。经询问,梁某某自述在重庆务工时因偶然结识一名女性,经该人介绍后参与到有关于“中医讲课”的群聊并下载相关APP。该组织共分设总队、支队、大队、中队、小队五个层级,一个小队由9人组成,组织头目在重庆。梁某某回到陆良后共计拉了2人到群聊中,并下载APP,但目前的三人均未交钱或投资购买。
民警在了解相关情况后,对梁某某本人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开展全面细致的普法教育,并督促其删除相关APP后退出相关群聊,引导被梁某某拉进群的两人退群、卸载APP。
民警深度调查,陆良县目前共有3人被拉进群参与该传销活动,民警已对3人进行了法律说服教育,责令退出群聊并卸载相关APP。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传销又称“经济”,大家要加强防范意识,增强辨别能力。不要轻易相信或投资网络产品、参加相关活动,不要参与个人和无金融产品经营范围的企业等组织的活动,避免上当受骗,害人又害己。
【法律延伸】:〔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