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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下属分公司发生煤矿瓦斯事故的

来源:未知 编辑:admin 时间:2024/01/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分公司十二矿于2024年1月12日14时51分许,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事故发生后,公司第一时间上报政府有关部门,并启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截至目前,经全力搜救、核实,事故确定16人遇难。公司向本次事故罹难员工表示沉痛哀悼,向遇难者家属、受伤员工及其家属表达深深的歉意。

  事故发生后,公司下属13对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立即停工停产,开展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截止目前,公司下属非事故矿井复工复产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公司将充分关注后续进展,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月17日以书面、短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1月22日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张金常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9人,实际表决监事9人。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本次监事会会议通过如下事项: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2024-009号公告)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2024-011号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平顶山天安煤业天宏选煤有限公司(下称“本次吸收合并”)。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平顶山天安煤业天宏选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宏选煤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以及人员等由公司承继。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天宏选煤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为压减企业层级,优化上市公司管理架构,公司拟进行本次吸收合并,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吸收合并事项的具体组织实施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吸收合并协议,办理资产转移、权属变更、工商登记等。

  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天宏选煤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依法注销,天宏选煤公司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业务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均由公司依法承继,公司将作为经营主体对吸收的资产和业务进行管理。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吸收合并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生效。

  经营范围:煤炭洗选;煤炭销售;煤炭洗选与煤化工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注:上表中天宏选煤公司2022年的财务数据已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3年1-9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本次吸收合并经批准完成后,公司作为合并方整体吸收合并天宏选煤公司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业务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天宏选煤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依法注销解散,公司存续经营。

  2、天宏选煤公司持有武汉平焦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合并后由公司承继持有。

  3、本次吸收合并经批准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保持不变,公司名称、股权结构及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因本次吸收合并而改变。

  4、本次吸收合并基准日根据相关规定予以确定,合并基准日至本次合并完成日期间所产生的损益由公司承担。

  5、公司已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吸收合并事项的具体组织实施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吸收合并协议,办理资产转移、权属变更、工商登记等。

  天宏选煤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吸收合并天宏选煤公司可以压减企业层级,优化上市公司管理架构,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故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当期损益产生实质性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煤股份”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国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国厚租赁”)拟同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子公司河南平煤神马采日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不超过4,000万元融资租赁投放业务。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作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972,274,410股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数的41.4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国厚融资租赁拟同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控股子公司河南平煤神马采日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不超过4,000万元融资租赁投放业务。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作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972,274,410股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数的41.45%。由于上海国厚租赁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平煤神马采日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双方均受同一母公司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控制,构成关联交易。

  股权结构:平煤股份持股比例93.75%,宏涛船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25%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6月30日,上海国厚租赁资产总额为204,816.56万元,总负债为22,407.01万元,净资产为182,409.54万元;2023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6,074.26万元,净利润3,776.65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住所:河南省驻马店市兴业大道与滨河东路交叉口东600米驻马店高新区管委会综合服务中心905房

  股权结构: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股比例60.00%,上海采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0.00%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储能技术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电池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7月31日,河南平煤神马采日储能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3,000.75万元,总负债为0.75万元,净资产为3,000.0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租赁标的物:河南平煤神马采日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有关生产设备(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3、权属:该等资产属于河南平煤神马采日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不存在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过开展上述融资租赁业务,可增加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进而提升平煤股份未来的盈利。

  2024年1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国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李延河先生、张建国先生、涂兴子先生、李庆明先生、吴昕先生、陈金伟先生已回避表决,也未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与会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及审核。

  公司监事会认为,该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上海国厚租赁开展的融资租赁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国厚租赁本次和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上述事项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无关联关系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国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本次和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四)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国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月17日以书面、短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1月22日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李延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15人,实际表决董事15人。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事项: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2024-009号公告)

  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李延河先生、张建国先生、涂兴子先生、李庆明先生、吴昕先生、陈金伟先生已回避表决,也未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的原则和市场化定价方式,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以及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对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不存在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2024-010号公告)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2024-011号公告)

  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李延河先生、张建国先生、涂兴子先生、李庆明先生、吴昕先生、陈金伟先生已回避表决,也未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国厚租赁通过开展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既能增加上海国厚租赁的经济效益,也能增加公司的盈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定价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2024-012号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交易不存在可以明显预见的交易风险,交易完成后不会对公司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2023年,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2,646,788.08万元,与2023年预计金额2,973,000.00万元相比,降幅为10.97%。

  ●2024年,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预计为2,900,000.00万元,与2023年实际发生额2,646,788.08万元相比,增幅为9.57%。

  ●公司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与会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了上述关联交易。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同意。

  2023年,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2,646,788.08万元,与2023年预计金额2,973,000.00万元相比,降幅为10.97%,明细如下:

  注:公司2023年发生金额及相关数据比例为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尚未经审计,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以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

  2024年,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预计为2,900,000.00万元,与2023年实际发生额2,646,788.08万元相比,增幅为9.57%,明细如下:

  注: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公司将根据实际交易情况,可以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进行额度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总额不超过预计金额。

  经营范围:原煤开采和洗选;铁路运输;物资储运;建筑业;电力、热力、自来水生产和供应;电力、通信工程施工;管道安装与维修;环境监测;招标代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专业技术管理与咨询服务;电梯安装及维修;信息传输服务;有线电视安装;电影放映;剧场营业与服务;环保设备生产及施工;物业管理;机电设备修理;承包境外工程;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煤矿安全仪器仪表的设计安装;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汽车销售;木材采伐;苗木花卉种植及销售;住宿、餐饮;旅行社;居民服务业;生产、销售:帘子布、工业及民用丝、地毯丝、塑料及橡胶制品、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机电产品及配件、矿灯、轻(新)型建材、金属、非金属管道及配件、防爆电器、矿用通风安全产品、金属构件、水泥、粉煤灰;批发、零售:焦炭、机动车配件、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劳保用品、电子产品、五金交电、皮带、木材、办公机具及配件、观赏鱼及渔具、农产品、食品、预包装食品、保健品、工艺品、日用百货、服装、饮料、酒;卷烟、雪茄烟零售(限分支机构)

  关联关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方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纺织专用设备制造;纺织专用设备销售;面料纺织加工;面料印染加工;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木制容器制造;木制容器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方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矿山工程、冶金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环保工程、隧道工程、消防设施工程、输变电工程、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施工劳务;煤炭行业(矿井、选煤厂)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人防工程)设计;岩土工程勘察、固体矿产勘察、地质钻探;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罐式容器)、大型物件运输(一类);承包境外建筑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以及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劳务人员;水泥制品制造;铁路专用设备及器材、配件制造;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以下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房屋、设备租赁;机械制造、维修;木质防火门生产销售;冷轧带肋钢筋制造;工程测量;地籍测绘。物资材料、设备购销;仓库保管;装卸。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关联关系: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方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矿山机械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金属材料制造;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机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制造;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修理;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矿山机械销售;电器辅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气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贸易经纪;国内贸易代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对外承包工程;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物业管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电线、电缆制造;电气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平煤神马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方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电池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代理;贸易经纪;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方

  经营范围:煤炭、焦炭、冶金炉料、矿产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品外)、机电设备及零件、钢铁及钢铁制品、建筑材料的批发、从事上述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包括煤炭、焦炭、煤化工产品的出口,以及铁矿石、铝土矿、氧化铝的进口),商务咨询(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平港(上海)贸易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方

  经营范围:供电、售电;电能的输送与分配;电力工程施工及通讯工程施工;能源技术服务;节能技术推广、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服务;电力工程项目设计、维护、管理和经营;电力设备、机电设备、通信设备,电子设备、电子仪器仪表、五金工具、电料批发销售、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及检测;电力设备、机电设备租赁、房屋租赁

  关联关系:河南天通电力有限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方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线、电缆经营,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仪器仪表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金属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耐火材料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气设备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会议及展览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湖北平武工贸有限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物流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方

  经营范围:焦炭、硫酸铵、煤焦油、硫磺、粗苯、煤气生产、销售(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9月23日);原煤洗选;精煤、中煤、煤泥、煤矸石生产销售;煤炭、钢材销售;国内贸易代理服务

  关联关系:河南平煤神马京宝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方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燃气经营;天然水收集与分配;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炼焦;煤炭洗选;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器辅件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河南平煤神马首山碳材料有限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方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燃气经营;肥料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天然水收集与分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炼焦;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煤炭洗选;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居民日常生活服务;货物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河南中鸿集团煤化有限公司41%的股份,河南中鸿集团煤化有限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方。

  经营范围:矿业投资;技术服务、咨询;销售焦炭、非金属矿石及制品、金属矿石、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煤炭;货物进出口;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平煤国际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方

  经营范围:经批准的本外币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关联关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方。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保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固体废物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大气污染治理;合同能源管理;专用设备修理;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办公用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检验检测服务;危险废物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河南平煤神马环保节能有限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方

  经营范围:煤炭(凭许可证)、焦炭、钢材、化工产品(除危险品)、建筑材料、矿产品(除专控)、机械设备、机电产品的销售,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上海宝顶能源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高管张天良先生为上海宝顶能源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方

  以上各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信用状况良好,在与本公司以往经营合作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本公司与关联人签署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按照双方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执行,交易定价原则为按市场价格定价,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

  公司及其子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提供材料、设备、资产租赁、工程劳务、铁路运输、供电、供热、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固定资产修理、爆破作业、金融业务、商标使用权、知识产权等服务;公司及其子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向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提供煤炭供应、供水、供电、销售材料、地质勘探等服务。

  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符合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独立性的情况,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2024年1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发生额预计情况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李延河先生、张建国先生、涂兴子先生、李庆明先生、吴昕先生、陈金伟先生已回避表决,也未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与会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及审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1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具体披露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平禹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顶山朝川矿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登记时间:2024年2月6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2、登记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矿工中路21号(经调大厦五楼)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综合处(邮编:467000)。

  3、登记事项: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以上登记材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个人股东身份证的复印件、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附后)。异地股东可在2024年2月6日下午6点前将上述证件的复印件用信函或邮箱方式送达至公司证券综合处登记。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综合处投资者关系科,联系电线邮箱:,联系人:王昕、李明原。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2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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